国知战联办〔2018〕18号《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8-06-28 23:05:10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知战联办〔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创新驱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更大成绩,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授予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经济新闻处等100个单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郑晨等100名同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再立新功。

全国从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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