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18〕516号《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21:16:13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要求,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急难”作用,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现就2018年上半年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健康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载体。加强疾病应急救助有关信息报送,是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分析利用报送结果,发挥基金最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疾病应急救助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做好信息上报。

二、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把疾病应急救助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定期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定期过问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主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相关信息(附件1)于7月13日前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局。

三、 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有关要求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信息报送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报送信息,并将救治病例情况及时录入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http://61.49.19.43:8080)。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产生的、符合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信息,填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情况个案统计表》(附件2)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汇总表》(附件3),会同上半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基金筹资使用情况分析、工作管理情况、意见建议等,不超过2000字)和典型案例一并于7月13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四、 充分运用信息报送结果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疾病应急救助信息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加大培训力度、通报工作进展、组织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调整纠正。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提高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对疾病应急救助的知晓程度。我委将根据各地信息报送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促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体,发挥“救急难”作用。

联 系 人:医政医管局  王曼莉、张文宝

联系电话:010-68792733、68792730

电子邮箱:yzygjyhc@nhfpc.gov.cn



附件:【点击下载

1.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应急救助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表

2.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情况个案统计表

3.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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