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函〔2015〕38号《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海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5-03-23 02:44:00
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海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5〕38号
撤销平安县,设立海东市平安区,以原平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安区的行政区域,平安区人民政府驻平安镇平安大道199号。
国务院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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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海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5〕38号
撤销平安县,设立海东市平安区,以原平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安区的行政区域,平安区人民政府驻平安镇平安大道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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