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函〔2015〕38号《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海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5-03-23 02:44:00

国务院关于同意青海省调整海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5〕38号

 


撤销平安县,设立海东市平安区,以原平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安区的行政区域,平安区人民政府驻平安镇平安大道199号。

 

 

国务院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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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函〔2015〕38号, 国务院, 青海省, 调整, 海东市, 行政区划,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