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的批复
民函〔2015〕70号
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以原康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康定市的行政区域。康定市人民政府驻炉城镇茶马路1号。康定市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管辖。
民政部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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