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就《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3-26 02:57:00

商务部关于就《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租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对《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作出了补充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邮箱:investmentlaw@mofcom.gov.cn;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


商务部


2015年3月23日



点击查看附件: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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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商务部,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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