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5〕2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5-03-29 23:06:0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5〕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江苏建设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现就推进智慧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育人为本,改革创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传统教育方式,实现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推进机制的创新。创建智能化的教育信息生态环境,提升教师善用技术、善用资源、善于教学、善于评价的信息化能力,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真正实现以学习者为主体、个性化多样化智能化的泛在学习和终身学习。 

2.统筹规划,分类推进。

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统筹做好智慧教育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在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推进集约化建设、整体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效益和应用水平的同时,明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智慧教育建设重点,实施分层指导、分类推进、分步实施,鼓励形成各自特色。

3.应用驱动,深度融合。

根据教育管理和教学需求,整合优化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管理应用系统,促进教育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教学资源的有效汇聚、共建共享。着力构建智能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快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中的深层应用,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技术服务。

(二)主要目标。

以提升“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教学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为抓手,以健全智慧教育体制机制和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为依托,加快建设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6年,基本建成以移动终端、智慧教室、智慧校园、智慧教育云等为主要标志的智慧教育环境,能够实施以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协作学习、泛在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培养一大批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智慧教育人才。

1.智慧教育环境建设国内领先。

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智能,智慧校园建设更加完善,全省教育主干网速率更高、覆盖面更广、服务性能更强。基本建成江苏教育数据中心、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和云服务体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集成推送更加有效,教育服务更加便捷,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应用更加普遍,教育管理更加精细。

2.智慧教育教学方式应用广泛。

充分利用智能化教育环境,改革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学习者学习方式,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移动学习、慕课、翻转课堂等新型学习模式逐步普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评价和服务日益广泛,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基本建成。

3.智慧教育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加强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开设智慧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各类人员信息技术技能培训,培养一支适应信息化生态环境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和学科教师队伍。着力提升智慧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信息技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善于学习、善于协作、善于创造的智慧型人才。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智慧教育环境提升工程。

1.建设智慧校园。


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校园中的创新应用,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管理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等一体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全面使用或对接国家核心系统、省级通用系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各类特色系统,实现对学校师生、教育教学、科研、资产等的智能化管理。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信息化设施、设备条件,不得低于《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的要求;职业院校智慧校园、数字化技能教室、仿真实训室等智能化环境场所覆盖率达50%以上;高等学校所有教室有线入网并配备智能终端教学设备,60%的教学活动区域覆盖无线网络;社区教育网络覆盖率达100%,学习终端基本满足学习者需求。

2.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服务性能,推进省级教育主干网络从IPv4到IPv6的升级平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全部接入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实现高速互联。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学校1000M光纤进校、100M光纤到班,使宽带网络能够满足广大师生个性化智能化的学习、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需求。

3.打造省级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

提升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性能,搭建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为全省智慧教育提供性能良好、服务便捷的资源服务和信息服务基础平台及网络运行环境。省级平台支持20万并发用户,互联网接入点带宽不小于20Gbps,公共存储点总容量达到PB级,计算资源统筹分配管理,数据异地互相备份。省、市、县、校平台分级管理、互联互通,保证运行安全、服务及时、应用有效。


(二)实施智慧教育资源共享工程。

1.建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

利用云计算技术,组织实施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构建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以及省级信息安全体系,实现与国家教育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及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综合管理应用。全省范围内云计算数据中心规模扩展到一个主中心、多个分中心,在主中心与分中心之间实现计算资源统筹分配管理、数据异地互相备份。建设涵盖省内学生、教师和学校信息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并根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动态更新基础数据,实现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教育机构的监管、业务处理、决策等应用的数据支撑。

2.整合推送苏派优质教育资源。

充分利用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建设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教师教育的课程资源和自主学习资源,建成一批能够体现江苏特色的精品数字化课程资源。按照“标准、开放、协作、共建、共享”的要求和“平台+资源+服务”的模式,动态建设省、市、县、校四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省级教学资源中心,制定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办法。


(三)实施智慧教育应用融合工程。

1.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

开展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中小学“e学习”试点基础上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开展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试点示范应用。基于教育大数据,积极开展数据挖掘与学习分析,进一步优化教学策略、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建立15个物联网技术教育应用示范基地,围绕社会、自然、生物、科学等课程知识,在校园、研究机构及社会场所建设一批感知中心,使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学习数据、学习结果自主化和公开化。建立若干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点,整合各类信息网络系统和学习资源,着力推进家校互动、远程学习。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智慧校园,建设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及机构网络学习空间,真正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2.推进智慧管理和智慧决策。

制定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规划,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托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开展数据挖掘,实施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加快建设学生管理类信息系统、教师管理类信息系统、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管理类信息系统、教育规划与决策支持类信息系统及其他业务管理类信息系统。


(四)实施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1.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

建设集资源平台、研修平台和管理平台于一体的省数字教师网,形成具有真实学校功能的网上教师专业发展社区,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统一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着力打造100个教育技术名师工作室、200个教育信息化创新团队,带动90%以上的教师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推进基于网络的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引导教师利用网络进行学科教研、远程研修和学术交流合作等。

2.培养智慧型学习人才。

创建智能化学习生态,使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每一名学习者的学习生活,让每一名学习者都能够便捷获取最适切的个性化学习服务,努力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创新型人才。中小学要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院校要着力提高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案例分析、职业竞赛和技能鉴定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技术支撑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实践创造能力。高等学校要积极推动信息化环境下科研与人才培养的融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服务的能力。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技术发展,开设与智慧产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复合型、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省教育信息化厅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步伐。建立江苏智慧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智慧教育规划、实施方案。各级政府作为智慧教育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智慧教育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准确把握需求导向,科学有序推进智慧教育工作。

(二)完善政策保障和建设标准。

在智慧江苏示范工程中重点支持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智慧教育及智慧校园的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结合教育信息化需求开展智慧教育标准化基础研究,促进智慧校园、智慧管理、智慧教学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智慧教育评价办法,定期开展智慧教育建设和应用效益评估。

(三)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和信息安全保障。

加强智慧教育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教育等机构联合培养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紧缺人才,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智慧教育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管理规范,重视信息安全服务,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研究制定智慧教育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基本标准,在各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智慧教育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日常运维服务经费,确保智慧教育发展需求。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智慧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制定教育信息消费政策,多渠道筹集智慧教育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参与智慧教育的建设与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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