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医〔2018〕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检测结果的通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检测结果的通报
农办医〔2018〕41号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各地完成了2018年上半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测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共检测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样品3435批,包括猪肝、猪肉、牛奶、牛肉、羊肉、鸡肝、鸡肉、鸡蛋、蜂产品,共9种。检测药物残留共15类75种,其中猪肝1类2种、猪肉9类43种、牛奶8类34种、牛肉4类10种、羊肉2类17种、鸡肝2类20种、鸡肉8类35种、鸡蛋4类13种,蜂产品6类43种(具体兽药残留检测项目类别见附件)。畜禽产品采集样品来源覆盖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蜂产品采集样品来源为四川、湖北和浙江等3个省份。
二、检测结果
(一)畜禽产品检测结果。检测的3265批畜禽产品样品中,合格3265批,合格率100%。
按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类别统计,对568批样品开展氟喹诺酮类、163批样品开展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115批样品开展β-内酰胺类、8批样品开展阿苯达唑、158批样品开展阿维菌素类、52批样品开展地克珠利、58批样品开展地塞米松、218批样品开展氟苯尼考及代谢物、479批样品开展磺胺类、60批样品开展甲砜霉素、142批样品开展金刚烷胺、94批样品开展卡巴氧和喹乙醇、269批样品开展克伦特罗、18批样品开展林可胺类和大环内酯类、62批样品开展氯霉素、183批样品开展四环素类、70批样品开展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80批样品开展泰乐菌素、169批样品开展替米考星、69批样品开展同化激素、163批样品开展头孢噻呋、61批样品开展硝基呋喃、149批样品开展硝基咪唑类代谢物残留检测,均未检出或未超标。
按样品类别统计,检测鸡蛋样品341批、鸡肉样品1010批、猪肉样品842批、鸡肝样品110批、牛奶样品430批、牛肉样品339批、羊肉样品99批、猪肝样品94批,均未超标。
(二)蜂产品检测结果。检测蜂产品样品170批,合格167批,合格率98.24%。其中,对25批样品开展四环素类残留检测,超标2批,对30批样品开展硝基咪唑类残留监测,超标1批;对35批样品开展氯霉素、35批样品开展氟喹诺酮类、30批样品开展磺胺类、15批样品开展硝基呋喃类残留检测,均未检出或未超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实施2018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严格执行抽样、检测规定,及时、准确、如实上报检测结果,如发现阳性超标样品,及时做好阳性样品的跟踪检测和追溯工作。要切实加强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和指导。积极参加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方法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对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畜牧兽医局、全国兽药残留和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18年上半年兽药残留检测项目类别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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