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18〕96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01 00:35:2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8〕963号





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共同举办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本次竞赛由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办,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承办。

二、活动基本规则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通过访问竞赛网站(http://zcjs.jd.com)进行注册答题。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三)竞赛内容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竞赛辅导内容与活动进展请及时关注竞赛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zgzfcgb)及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www.cgpnews.cn)。

(四)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一分。知识竞赛试题于2018年8月3日、8月7日刊登于《中国政府采购报》。

(五)注册答题时间为2018年8月8日至11月16日。成绩查询请访问竞赛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三、评分及奖项设置

(一)网上答题成绩由竞赛系统自动评定,答题结束可打印由竞赛评审委会员颁发的竞赛成绩单。

(二)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

1.组织奖若干。对竞赛中所属人员积极参与、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2.个人奖若干。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0名。获奖名单将在提交了正确答案的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

3.获奖名单公布。获奖名单将在竞赛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上公布,并由主办方颁发奖牌(组织奖)和获奖证书(个人奖)。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相关人员参赛。

(二)各单位要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三)对于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举办单位沟通反映。对于竞赛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举办单位将通过竞赛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集中解答。

(四)答题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此次知识竞赛参与情况及时报部财务主管部门。

联系人: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周 菁

010-68552387

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 耿丹丹

010-63805595

自然资源部财务主管部门 杨 威

010-6655817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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