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4-03 01:33:00

关于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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