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8〕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加强校园足球教练员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校园足球运动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提升校园足球教练员对校园足球的认识水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校园足球教练员教学技能,促进校园足球改革,引领和带动全国校园足球整体发展,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二、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1.理论课21课时,内容包括:课程介绍、比赛战术的基本要求、现代足球基本需求、指导和制定计划的基本原则、训练基本原则、如何上好一堂训练课、防守的基本要求、比赛(裁判)规则、进攻的基本要求、指导一场比赛的基本要求、个人作业与小组讨论、课程回顾与总结。
2.实践课16.5课时,内容包括:传球和接球技巧、带球和打门技能、头球和抢球技能、守门员技能、1对1防守的基本要点、小组防守、整体防守、1对1进攻的基本要点、小组进攻、整体进攻、定位球的攻防演练。
3.考试6课时,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含比赛规则)、实践课考试。
(二)培训方式
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培训时间8天(含报到和离开)。
(三)培训讲师安排
由中国足球协会委派具有丰富培训经验和实践经验的D级教练员讲师进行授课。
三、名额分配与推荐条件
(一)名额分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学员。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体育教学实践能力。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编在岗且从事校园足球教练工作的体育教师或其他教师,具有3年以上学校足球队主教练或带队教练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青少年足球训练以及相关运动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全部理论课、实践课课程。
4.经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初选测试,且成绩达标者。
四、考核与结业
(一)学员需完成培训班的所有理论和实践课程,考核合格者由中国足球学校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报中国足球协会核发D级教练员证书。培训学时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学员应遵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班相关纪律规定,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缺课、外出,一经发现即取消培训及考核资格并通报选派单位。
五、培训经费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六、报名与报到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完整填写回执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3月8日前以传真和电子文档格式提交至中国足球学校(传真:0335-8011592,电子邮箱:zgzqxxwhjyc@163.com)。同时请仔细阅读参训学员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尽快组织学员登录网上系统报名,并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审核。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刘诗尧010-66096474,中国足球学校崔钰杰0335-8580936、13780586432;郭蕊0335-8580937、18733592626。报到等有关事宜由中国足球学校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二)报到时需提供本人健康体检证明,体检要经过县级以上级别医院检查,应至少包含心、肺、血压、肝功能以及血、尿常规等,检查结果六个月内有效。同时提供已参保意外伤害险保险单原件,或打印电子保单。
(三)参训期间需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能够参加全部实践课,自备训练装备(足球鞋、训练服等)。
附件:【官网下载】
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名额分配表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参训学员网上报名须知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推荐名单(回执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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