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函〔2018〕63号《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8〕6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彼得堡国立研究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联合学院的函》(浙政函〔2017〕1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学院隶属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Hangzhou Dianzi University ITMO Joint Institute。
二、合作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研究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
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办学总规模为1040人。每年招收本科生200人、研究生80人,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
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开展本科生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自动化(080801H)两个本科专业和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两个硕士专业。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研究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MOE33RUA02DNR20181929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39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929N)
教育部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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