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函〔2018〕62号《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8〕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大学海洋研究生院的函》(浙政函〔2016〕1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学院隶属于浙江海洋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Pisa Marine Graduate School of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二、合作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浙江海洋大学与意大利比萨大学。办学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三、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的办学总规模为180人,每专业每年招生30人,在浙江海洋大学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
四、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开展研究生学历教育,开设海洋生物学、食品加工与安全两个硕士专业。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意大利比萨大学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七、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MOE33ITA02DNR20181928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浙江海洋大学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928N)
教育部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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