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明电〔2018〕1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29 23:34:3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前段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工作情况和特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实转作风抓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把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吃透摸准,制定狠抓落实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抓安全保稳定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下一线督导检查,动真碰硬推动突出问题有效整改,着力解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坚决反对检查一般化、简单化、程式化、形式化,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要针对节日人流、车流、物流密集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交通运输要以“两客一危”、客船游船等为重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冒险行车(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民航、高铁安全监管力度。旅游要开展设备设施全面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要严格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重要隧道、桥梁分兵把守,人流车流密集道路和交通繁忙时段禁止通行。要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复工验收。狠抓煤矿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矿井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和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对关停取缔矿井要“一对一”盯守,严防擅自生产。要对尾矿库“头顶库”安全状况全部排查一遍,落实非煤矿山防火灾、防窒息等措施。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措施,严防违规生产、冒险作业。要加强博物馆、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综合体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要加强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测监控,现场盯守管控,及时引导疏散,坚决防止拥挤踩踏事件。毫不放松地抓好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三、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带班领导不仅要在岗在位,还要查铺查哨,组织值班人员每天一会商,针对台风、强降雨、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等,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对各地区和重点单位节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擅离职守、迟报漏报信息,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做好应急准备,保持应急状态,消防、森林、安全生产等救援队伍加强战备,增加岗哨布点,前置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各单位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滚动发布天气、交通、景区客流、森林草原火险等提示信息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做好家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逃生技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节日。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抓住典型安全隐患问题公开曝光,真正引起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警醒重视,推动解决面上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同时注重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以及基层一线的鲜活典型、生动事迹,鼓舞士气、提振精神。要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节日期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派出多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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