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规字〔2018〕13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0-10 20:45:0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办规字〔2018〕13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财政厅(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林业部门要牵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扶贫部门要为选聘提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加强选聘审核,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级林业部门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见附件1),结合本省(区、市)贫困地区林业资源(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状况、管护任务、难易程度、贫困人口状况、农民意愿等实际情况,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分解细化分配方案,以县为单位,以乡镇为单元,组织选聘,依照《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汇总编制《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级财政、扶贫部门会签后上报。

三、统筹安排,任务落地。生态护林员选聘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向深度贫困县倾斜,一般每个县安排计划不能低于200万元,新增生态护林员资金(指标)不得安排用于上年度已聘生态护林员。每个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按照人年均1万元测算,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上一年度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标准、管护面积、管护难度和现有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原则上人均管护面积不能低于500亩、补助标准要能够促进全家脱贫,与上年度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相衔接。

四、实事求是,据实填报。《实施方案》要结合当地林业资源状况、管护需求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际情况编制,并根据2017年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关数据、2017年林业资源档案数据或二类调查数据,按要求填报2018年新增生态护林员有关表格。

五、加快进度,按时上报。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生态护林员指标分配到县,并将分县数据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11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及附表2-7-式2份分别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备案(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计财司  韩非

电  话:010-84238419

邮  箱:shengtaihulinyuan@163.com

联系人:财政部预算司 乔楠

电  话:010-68551144

邮  箱:qiaonan@mof.gov.cn

联系人: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  周翔

电  话:010-84419930

邮  箱:zhouxiang@cpa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2.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附件2附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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