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经〔2018〕2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经〔2018〕25号
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数据是农村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反映和直观体现,是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保持统计数据的连续性和权威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年终预报统计工作
2018年4月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和年终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8〕7号),要求按照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年终预报统计工作,11月30日前上报年终预报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根据农业农村部职能分工,请将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按时上报给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其他要求不变。
二、做好2018年全年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2017年修订的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表式及指标解释(附后),认真部署开展2018年全年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乡镇、村级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可靠;加强县以上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对于出现异常变动的数据,请及时作出说明,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完整、及时准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统计数据建议经业务部门审核把关,采取“双把关”制度,确保统计数据严肃性和权威性;年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包括异动说明)以厅(局、委)正式文件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三、工作要求
1.确定专人负责。今年是机构改革年,各地在机构改革中人员变动较大,为确保统计工作不延误、不失联、不推诿,请各省在机构改革中,明确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专人负责,一竿子到底,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统计内容分工。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农业生产托管情况统计表(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表5)、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表10)、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表11)、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表12)、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表13)等统计汇总工作由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负责,联系人符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表2)、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表4)、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表7)、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表8)、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表9)等统计汇总工作由农村政策与改革司负责,联系人杨霞。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统计表(表6-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表6-2)由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直接填报,年报统计报表不进行汇总分析。
3.及时上报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报表同时通过网络在线系统(cjkz.agri.gov.cn)报送,统计分析报告和异动说明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符 莉、杨 霞
电话:010-59193136、010-59193193
传真:010-59193136
电子邮箱:jgzcfg@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表式
2.主要指标解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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