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发〔2017〕3号《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0-27 05:32:52

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



农质发〔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和我部公开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现同意大兴区等204个县、唐山市等11个市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各创建试点单位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县(市)开展好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努力打造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示范带动地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鼓励各省(区、市)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开展本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附件: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农业部

2017年3月10日

 

 

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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