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质函[2015]269号《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5-04-11 06:35:0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


建办质函[2015]269号                     2015-4-3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取消或调整了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及爆破与拆除工程等8类专业承包资质。

经研究,现就上述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对于从事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不需要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从事电梯安装和爆破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分别由相关部门核准资质,不需要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该类企业应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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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建办质函[2015]269号, 土石方, 混凝土, 预制构件, 承包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