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函〔2018〕60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09 02:12:55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应急厅函〔2018〕6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分部,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分部,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基础知识,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灾害灾难事件应对处置等。

三、培训安排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

(二)学员凭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全国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学院(http://aj.saws.org.cn)自行开展在线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6学时。学员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失,可通过网络学院登录窗口页面“密码找回”功能,申请重置。没有账号的学员,由所在单位于开班前向网络学院统一申请账号。

(三)学习课程全部为选修课,共设置课程48门73学时。完成一门课程学习后,需进行该课程随堂测试,测试合格记为有效学时,累计达到规定学时,可进行结业测试,测试合格即为培训结业。

(四)合格的学员可在网络学院“我的课堂”打印结业证书,作为换发执法证的有效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学习工作时间,条件允许的,可采取集中网上学习。

(二)各单位要确定联络员,做好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定期登录联络员账号跟踪学员网络学习整体进度,每半个月要有针对性地督学一次。

(三)请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学员信息表(见附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网络学院,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lxy@chinasafety.gov.cn。网络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尹婕、尚丽娜,010-64464168、64464766。



附件:学员信息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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