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5年第24号

浏览量:          时间:2015-04-18 00:2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24号

 



为规范国家物资储备活动,特制定《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5年4月3日

 

 

 

下载地址1:《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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