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5〕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5〕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等三个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豫办〔2014〕2号)规定和2014年度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综合评价结果,经研究,决定分别授予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等10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2014年度河南省十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渑池县特色商业区等10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2014年度河南省十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称号,并各奖励50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加快发展,再创佳绩。各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要积极学习借鉴受表彰单位的经验做法,按照服务业企业(机构、商户)集中布局、服务业集群发展、服务功能集合构建、空间和要素集约利用、促进大容量就业的要求,加快产业要素集聚、亮点特色培育、服务功能提升、产业产城融合,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2014年度河南省十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名单
2.2014年度河南省十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附件1
2014年度河南省十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名单
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洛阳市西工区特色商业区、许昌市魏都区特色商业区、郑州市二七区特色商业区、郑州市中原区特色商业区、郑州市金水区特色商业区、开封市鼓楼区特色商业区、安阳市商务中心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特色商业区、濮阳市华龙区特色商业区
附件2
2014年度河南省十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名单
渑池县特色商业区、新安县特色商业区、杞县特色商业区、平顶山市商务中心区、平舆县商务中心区、新郑市特色商业区、长葛市特色商业区、中牟县特色商业区、郸城县商务中心区、社旗县特色商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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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豫政〔2015〕1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表彰, 2014年度, 商务中心区, 特色商业区, 先进单位,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