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科函〔2018〕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8年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06:55:10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8年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科函〔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科研专项”)有关规定,科技发展司会同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将对行业科研专项到期项目进行验收,请做好验收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依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

2.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

3.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5〕154号)。

4.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

5. 项目任务书、预算书、实施方案等。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2015年度立项项目,共计30项。

二、组织方式、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方式

验收工作由科技发展司和财务与资金运用司统一组织。

(二)主要任务

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准确评价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做好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 对科研项目成果绩效进行分类评价。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包括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涵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示范三个方面。侧重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行业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侧重技术和产品开发的项目,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行业关键问题、支撑引领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侧重应用示范的项目,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2. 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契约精神,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逐项考核结果指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作出明确结论,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突出技术指标刚性要求,严禁成果充抵等弄虚作假行为。明确评价每个项目代表性成果的各不超过三项的论文、专利。

3. 组织总结、推广重大成果。对项目成果取得的重大科技进展,及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与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贡献,成果示范作用的实际成效等进行总结宣传、成果登记和资料汇交等。

(三)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验收工作分为验收准备、财务审计和整改、业务与财务验收、成果总结和资料汇交四个阶段,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1. 验收准备阶段(2018年11月)。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等有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2. 财务审计、整改和验收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3月)。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在2019年3月底前严肃认真整改到位。

3. 业务与财务验收阶段(2019年4月上旬)。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科技发展司会同财务与资金运用司组织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验收。验收采取会议验收方式,组织专家集中审查项目验收书面材料(包括财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项目组汇报并质询,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项目验收前需要先完成课题验收。

4. 成果总结和资料汇交阶段(2019年4月-2019年5月)。各项目要围绕创新成果的产出效益和创新成果在行业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突出创新成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贡献,认真做好总结。请项目承担单位于验收后一个月内在本单位完成归档后,到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完成项目成果登记(部官方网站-办事-在线服务-自然资源部科技成果登记)。登记后一周内到项目管理办公室完成资料汇交工作。

三、其他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报告》及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其中,代表性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期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成果应用转化效益报告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宣传与保存价值的影视资料和照片图表及其说明、重要媒体的宣传报道资料。论文及专著应标注“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资助”字样,专利、软件应附国家权威部门的注册证明、著作权登记等文件。

材料格式及编写要求电子版可从部官网www.mnr.gov.cn下载。

四、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司:白  璐  赵财胜 010-66558411

项目管理办公室:赵国君 010-61592083

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陈  成 010-63882132

专项管理交流QQ群:44687485

成果登记QQ群:161613837



附件:【官网下载

1.到期验收项目表

2.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3.项目经费决算与固定资产表



 

科技发展司

财务与资金运用司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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