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2011]567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11]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是国家“十二五”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是政务部门提升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我部制定了《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是国家“十二五”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系统各级政务部门政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政务部门提升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举措。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作为“十二五”期间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成绩和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发展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电子政务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在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地方和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普遍开展,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继续完善,许多地方制定了相关法规。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电子政务应用深入推进,富有成效的典型应用不断涌现。中央和省级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电子政务覆盖率已经达到70%。金关、金税、金盾、金审等一批国家电子政务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深化,取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宏观经济管理、财政管理、进出口业务管理等宏观调控信息系统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等方面电子政务积极推进,改善和增强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质量监管、人口和法人管理等方面电子政务应用持续普及,加强和提升了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县级以上政务部门普遍建立政府网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服务。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初步满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系统推进业务应用的需要,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普遍建立,管理制度规范逐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电子政务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家电子政务发展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应用和突出成效的关键转型期。
“十二五”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任务加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势紧迫;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更高,这些都对电子政务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电子政务依托的信息技术手段发生重大变革,超高速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应用不断涌现,深刻改变了电子政务发展技术环境及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必须扎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转变电子政务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着一系列严峻挑战:对发展电子政务作用的认识亟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大力提升政务与技术融合程度,不断缩小应用成效与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之间的差距;符合电子政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亟待健全,需要着力改变统筹不足、政出多门、分散建设、低水平重复、投资浪费等现象;国家电子政务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亟待加强,需要着力改变应用发展水平不高和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等现状,加大解决行业与地方间条块矛盾突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难以推进等问题的力度;电子政务建设对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亟待提升,需要努力提高安全可靠信息技术和产品应用水平,切实转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薄弱的现状。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国家电子政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电子政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应用和注重成效为主线,转变电子政务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应用成效,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走一条立足国情、讲求实效、面向未来的电子政务发展道路。
(二)发展方针
1. 必须坚持将科学发展观贯穿电子政务发展全过程。加快转变电子政务发展方式,坚持统筹规划,抓好顶层设计,强调政务与技术深度融合,深化电子政务应用,突出发展质量,注重可持续全面协调发展。
2. 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电子政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中心,围绕解决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发展重点,加快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使电子政务惠及全民。
3. 必须坚持把深化应用和突出成效作为电子政务发展的根本要求。切实以提高各级政务部门履行职责能力为目标,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强化应用推广,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力度,大力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突出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服务整体化,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和加强管理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构建互联互通和高效服务的技术应用体系。顺应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建设、运行和服务管理,开展考核评估,加大安全可靠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力度,带动信息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电子政务全面支撑政务部门履行职责,满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各项政务目标的需要,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用更加显著。
——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发展不断深化。全面推进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符合科学发展的电子政务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统筹协调能力不断提高。
——应用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县级以上政务部门主要业务基本实现电子政务覆盖,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中央和省级超过85%,地市和县区分别平均达到70%、50%以上。
——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应用成效明显。县级以上政府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平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下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分别平均达到50%、30%以上。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取得重大突破。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共享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平均达到50%以上。
——电子政务技术服务能力明显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应用支撑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平均达到85%以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达标率平均达到60%以上。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县级以上地方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不断发展,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应用不断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取得显著成绩。
四、发展方向和应用重点
(一)加快推动重要政务应用发展
1. 推进业务应用协同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作用,围绕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先推进经济运行、财政管理、综合治税、强农惠农、城市管理、国土管理、住房管理、应急指挥、信用监管等一批重要协同业务应用。加大行业与地方应用发展的条块结合统筹力度,努力构建基础统一与应用协同的电子政务应用整体发展格局。兼顾行业与地方业务应用发展,行业业务应用发展纵向部署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加强与地方应用建设和发展衔接。地方要加强行业与当地应用的统筹协调,建设内容纳入当地电子政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配套工作,满足行业业务应用要求,确保纵向互联互通的行业电子政务应用整体发展。
2. 推进部门业务应用发展。围绕信息化环境下提升执政和履职能力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发展,全面支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扩大应用规模,逐步实现应用全业务、全流程和全覆盖,推动政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应用成效。加强国民经济预测预警应用功能建设,提高信息分析和利用能力,创新分析研判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对能力,提升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水平。推进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和实施管理,加强实施情况信息采集和落实成效分析评估,支持动态调整,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加强信息综合利用,强化信息分析研判,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推进国家级全民健康保障、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能源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社会信用体系等重点工程建设。
3. 强化政府网站应用服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加强政民互动。加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大力提升政府网站网上办事能力,以社会公众为中心,扩大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高网上办事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结果反馈等五项服务功能覆盖率,提高便捷性和实效性。推进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公众意见及问题的受理、处理及反馈工作机制,实现网上信访、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政府网站服务保障和运行维护保障,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开展绩效评估和考核,大力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能力。
(二)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应用
1. 深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应用。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应用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加快推进劳动就业应用,提供公共就业信息发布、需求预测、跟踪监测和失业预警等服务,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应用,覆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业务。完善医疗卫生应用,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药品供应服务体系,拓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覆盖面。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业务应用,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完善教育和文化行政管理信息化应用,促进教育公平,为公众提供优秀文化资源服务。推进交通运输管理应用,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水资源管理应用,提高水量水质监测能力,确保水资源安全。
2. 加强县级政府和基层政务服务应用。加大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应用推进力度,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手段,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应用发展。依托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开展民政、计生、劳动、教育、卫生、公安、农业等政务服务应用,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中心和各类政务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服务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基层为民场所和服务设施,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的应用服务环境建设,配备服务终端、自助终端和辅助设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的延伸。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优质、多方式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应用
1. 深化社会管理应用。加快推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电子政务应用建设,电子政务要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化社会管理应用,逐步建立覆盖全面、跟踪动态、信息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应用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推进实有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应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应用,强化基础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推进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管理等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应用,确保国家生态安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等应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信息网络管理应用,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应用,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应用,推进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综合监控应用,促进行政行为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廉洁。
2. 促进城镇社会管理创新。加大城镇社会管理应用推进力度,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城镇人口管理和服务应用,支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新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应用,实现城镇社会治安有效防控。推进城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应用,强化城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改善自我管理,提升自我教育,强化自我监督。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管理应用,提升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分析评估、应急处置等能力和水平。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服务管理应用,建设文明、卫生、宜人、宜居城镇。加快推进依托电子政务平台促进城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应用向街道和社区延伸,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现城市网格划分、管理联动,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格局。
(四)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1. 建设高质量政务信息资源。推进政务部门依据职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逐步覆盖业务活动中产生和获取的各类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制定,梳理信息内容,明确程序,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质量。大力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完善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动态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规范信息采集,保证信息质量,推动应用服务。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加强宏观经济、财政、土地、投资、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贸易、商品市场、房地产市场、现代农业、服务业等宏观调控信息资源建设。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管、城镇综合管理、网络舆情等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建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加强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设。
2.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能力,明确政务信息管理要求,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加强政务信息资源专业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产生、传输、存储、管理、维护、服务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保障信息安全,强化信息服务,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成效。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准确性管理,明确信息来源,建立实时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可靠性管理,明确信息管理要求,建立授权信息使用制度,加强信息防篡改和可恢复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可靠。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可用性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国家电子文件管理,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国家历史记录。
3. 大力推动信息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利用。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丰富信息共享内容,扩大信息共享覆盖面,提高信息共享使用成效。加强信息共享规划和计划制定,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推进机制,以协同业务需求为导向,明确共享信息内容和程序,确定信息共享部门责任,制定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基础设施,保障共享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管理和服务。重点推进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宏观经济、财政、国土、投资、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贸易、房地产、现代农业等宏观调控信息共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管、社会信用、城镇综合管理等社会管理信息共享,推进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围绕地市和县级政府深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用需要,汇聚在国家、省级集中管理的各类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业务信息,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为地市和县级政府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服务,促进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各级政务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撑服务。建立完善有利于社会化、市场化利用政务信息资源的机制。
(五)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1. 完成以云计算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积极研究云计算模式在电子政务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分析新技术对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发展的影响和全方位业务协同、信息资源共享及信息安全保障对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发展的需求,适时开展以云计算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试点,在此基础上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既有资源的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潜能,加快电子政务发展创新,为减少重复浪费、避免各自为政、信息孤岛创建技术系统。
2. 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地方在国家电子政务规划和顶层设计指导下,在现有基础上建设集中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云平台,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成本,提高电子政务发展质量,增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能力。鼓励电子政务建设的运行维护走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和电子政务管理密切结合,将建设和运维安全可靠、复杂大系统的能力和绩效作为系统集成资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3. 制定电子政务云计算标准规范。加快研究制定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主要包括系统架构、技术标准等技术性标准规范,应用分类服务标准、应用迁移标准、数据管理标准等服务性标准规范,公共平台安全规范、应用安全规范、信息安全规范、服务安全规范等信息安全保障标准规范,绩效评价标准、平台和信息管理标准、技术服务管理规范等管理性标准规范。
4.鼓励向云计算模式迁移。以效果为导向,推行“云计算服务优先”模式,制定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和应用行动计划,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共同推动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运行和服务。在满足安全需求、遵从法律法规和业务准备的基础上,推动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计算服务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迁移,先期重点推进新建、升级改造的业务信息系统在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上部署运行,提高基础资源利用率和应用服务成效。开展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应用服务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
(六)提高政府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 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实施政务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防护工程。按照国家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等级保护工作机制,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规范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2. 制定电子政务安全可靠的标准规范。按照安全可靠的要求,保护政府信息系统不被攻破和信息不被窃取泄漏,研究制定政府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标准规范。推进安全存储、数据备份与恢复、主动防护、安全事件监控、恶意代码防范等信息安全保障。加大电子政务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的研制力度,建立应用评估机制,建设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应用。
3.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制定政务部门计算机安全配置和审计制度,建立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部门使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加强国家级电子政务部际统筹协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地方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投资审批部门、科技部门、业务部门等职责,不断完善在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指导下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发展共性基础性工作,协调电子政务规划、顶层设计、工程投资、应用建设、系统运维、考核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地方和部门要重视电子政务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及人员,明确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升使用成效。
研究完善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电子政务资金投入和管理办法,实现集中统一、高效、低成本的管理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必需的财政资金保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各种渠道的建设资金,实行公共基础设施、业务应用和系统运维的资金分类保障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成效。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统建共用和统一运维服务的集中投入,确保基础设施投入效益,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加强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投入,满足部门业务发展需要,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持续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成效。保障电子政务系统运维经费,研究制定部门系统运维费用支出核定标准,落实政务部门系统运维费用,确保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做好政府采购和使用电子政务正版软件资金保障。加大中西部地区电子政务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电子政务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查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规划实施,落实目标任务。
加强电子政务规划组织落实工作,建立目标一致、方向统一、互联互通、层级衔接的全国电子政务规划实施体系。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子政务规划及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衔接,按年度分解目标指标,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地方和部门规划年度实施的统筹管理,建立规划及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和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导和工程项目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网站发展的专项评估。建立地方和部门规划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和规划中末期实施成效评估制度,根据变化情况,对规划适时修订和完善。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规划实施及修编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加强行政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行政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考核评价制度,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电子政务干部队伍,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加强电子政务技术服务单位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制定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服务质量、运维保障、技术管理等综合考核制度,强化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一支技能高、专业强、服务优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强化运行保障服务工作,地方要建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为核心,技术服务单位为主体,专业技术队伍为基础,服务制度为保证,合作密切、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运行保障服务体系,提升系统运维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技术资源,推行运维服务外包,逐步实现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规范化管理。重视西部和困难地区的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政务服务能力。
(五)健全法规制度,促进持续发展。
加强电子政务相关行政法规研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实施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措施和办法,健全行政责任制。开展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统筹电子政务发展中整体与局部、行业与地方、建设与应用、统一与分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规范网络、应用、信息、网站、运维、队伍等方面建设,逐步覆盖电子政务全过程。推进业务应用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依据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应用条件的业务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相关职能业务在电子政务条件下的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开展电子政务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加强电子政务发展指导,建立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附录:指标及测算说明
表1 “十二五”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主要指标
1.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发展指标:政务部门主要业务指政务部门依据“三定方案”所确定的主要职能业务。信息化覆盖率是指政务部门主要业务实现信息化应用支撑的比例。
通过统计实现信息化支撑的部门主要业务项数与本级主要业务总项数的比例,反映电子政务应用发展的整体水平。计算公式为: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实现信息化支撑的部门主要业务项数÷本级主要业务总项数。
“十一五”期间,中央部委和省、地市、县区政府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分别达到80%、60%、40%和25%。考虑到中央部委和省的电子政务基础条件比较好,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预测中央部委和省级政务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超过85%。考虑到地市和县区电子政务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不平衡。
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地市和县区将进一步拓展应用的广度,预测地市和县区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分别平均达到70%、50%以上。
2.县级以上政府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发展指标:政府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各级政务部门围绕提升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需要而确定的管理和服务内容,其中,县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依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所确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
通过统计实现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数占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比例,反映政府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应用发展水平。计算公式: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实现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数÷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各级政务部门不断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力度,通过“十二五”期间发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用将会取得明显成效,预测县级以上政府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政务覆盖率平均将达到70%以上。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深化,推动县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向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延伸,考虑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电子政务基础比较薄弱,条件各异,发展不平衡,预测县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电子政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0%、30%以上。
3.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信息共享发展指标:信息共享率是指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政务部门依据职能提供共享信息和使用共享信息的比率情况。
通过统计实现共享的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内容占基础信息和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内容总量的比例,反映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的发展水平。信息共享率计算公式: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已经共享的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内容÷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内容总量。
“十二五”期间,围绕县级以上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共享,支持业务协同,提高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预测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共享率平均达到50%以上。
4.电子政务技术应用服务发展指标: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是指各级政务部门局域网络依据需要分别依托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实现互联互通,通过统计已经互联互通的各级政务部门局域网络数量占各级政务部门局域网络总数的比例,反映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水平。计算公式: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已经互联互通的各级政务部门局域网络数量÷各级政务部门局域网络总数。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重点在于互联互通,通过“十二五”时期发展,预计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平均达到85%以上。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达标率是指为各级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达到技术服务标准的比例。通过统计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达到技术服务标准的数量反映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水平。计算公式: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达标率=达标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总数。“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快速发展,加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发展支撑和保障,制定专业技术服务标准,强化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保障电子政务应用健康发展。通过“十二五”时期发展,预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达标率平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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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工信部规[2011]567号, 电子政务, 十二五规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