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8〕16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1683号
交通运输部:
报来《关于报送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交规划函〔2018〕496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改善长江口通航环境及航道条件,促进江海联运发展,同意建设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
二、项目位于长江口,上起南北槽分流口圆圆沙灯船,下至口外南槽灯船,河段全长约86公里。其中疏浚航道长14公里,航道尺度为6.0米×600米(口内段)/1000米(口外段)×125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满足5000吨级船舶满载乘潮双向通航(同向多线),兼顾1~2万吨级船舶减载乘潮通航和大型空载船舶下行乘潮通航。
主要建设内容为:沿江亚南沙南缘向下游建设1条护滩堤,上游顺接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分流鱼嘴南线堤,总长约16公里。疏浚南槽航道长约14公里,挖槽宽度600米,疏浚底高程-6.0米,基建疏浚工程量约600万立方米,试通航期维护疏浚工程量约760万立方米,并配备助导航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77亿元,由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你部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按1:2分摊。
四、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担任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下阶段要专题研究疏浚土利用方案;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有效控制投资;加强对长江口航道运行情况的观测,结合本工程实施后的整治效果,优化南漕的总体治理方案,促进南漕航道健康有序发展。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将概算报我委核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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