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财函〔2018〕196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12-21 01:00:37

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函



环科财函〔2018〕196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发〔2004〕138号)有关规定,你院向我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2018年11月,我部对依托你院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重点实验室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围绕我国移动源的排放特征与模拟、油品节能减排、污染排放控制与检测技术以及污染控制理论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在移动源排放清单模型、油品监测监管以及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与标准方面取得了一批创新性的科研成果,为完成机动车及非道路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制(修)订轻型和重型车第六阶段排放、遥感检测、车载排放测试等十余项国家环保标准,编制国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等国家移动源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重点实验室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达到了验收要求。我部同意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院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围绕国家生态环境重点任务,进一步集聚人才,加强科研合作,注重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更好地为国家移动源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附件: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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