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财函〔2018〕193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12-21 01:05:15
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函
环科财函〔2018〕193号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见附件,以下简称两家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验收。
经审核,两家工程技术中心分别完成了各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经研究,同意通过验收。
请两家工程技术中心依托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出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中心对国家环境管理和环境治理的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通过验收的2家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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