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9〕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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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9〕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教育部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中部地区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和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促进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商定在河南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并联合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协议》,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河南职业教育五年攻坚计划的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解放思想,奋力攻坚,创新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路子,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为推进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跨越”、加快中原崛起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全国职业教育特别是中部地区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模式。

二、试验重点

———以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探索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

———以优化资源、增强活力和办出特色为主线,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实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构建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以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新途径。

———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快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

———以实施示范学校建设为引领,加快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建设标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探索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新路子。

———以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为指导,加快完善成人继续教育网络,构建职前、职中、职后相互沟通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灵活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终身教育新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探索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

1.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在统筹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每个省辖市都要重点建设2—3所、每个县(市)都要重点建设1所达到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每个乡镇都要充分利用农村教育资源,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书屋”等建设项目,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进一步完善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其他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社区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

2.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教育、农业、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优势,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蓝领工程”和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自2008年起,选择10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夜校、星期日学校等,面向广大农村青少年、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免费的职业技术培训。

3.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在总结前两批“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强县”评估指标体系,把县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作为创建活动的硬指标,探索建立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带动农村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新机制。

4.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地区招生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职业院校在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实习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扩大面向农村地区招生规模,每年面向农村招生人数达到45万人以上。

5.探索建立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

(二)探索建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

1.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才观和教育观。各级政府要强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就业、抓社会和谐稳定的观念;引导各级教育部门正确处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关系,高度重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通过宣传,转变重学历轻技能的社会观念,倡导因材施教、行行成才的观念,叫响“一技在手、就业不愁”的口号,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合理调整教育结构,把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2008年至2012年,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部分和教育经费增量的主要部分用于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略大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的规划和检查指导,建立和落实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制和评估验收机制。

(三)努力构建职业教育办学新格局

1.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采取公办民助、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社会资金办学。

2.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对民办职业学校,各级政府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税收、经费补贴、职称评定、银行贷款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各级政府要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社会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扩大办学规模;采取出租、转让闲置教育设施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

3.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确定百家重点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姻、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严格实行董事会(理事会)负责制,完善集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成员学校在培养规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核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内中、高职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城乡联姻,省、市、县三级合作办学,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力量建设职业教育园区,逐步形成以集团化方式为基础的区域性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4.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职业院校加强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吸引省外、国外优秀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高水平的实习、实训基地及培训基地。选派1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进修。探索职业院校毕业生劳务输出的新形式,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境外就业的新渠道,为河南省技能型人才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摸索经验。

(四)探索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新路子2008年至2012年,以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河南省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基础能力:

1.实施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2008年至2012年,重点建设10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1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各省辖市政府也要重点建设若干所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大力提升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能力,发挥其示范作用。

2.实施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08年至2012年,重点建成300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进一步改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条件。其中,以省级职教集团为依托,重点建设一批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具有河南职业教育特色的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每个省辖市要重点建设若干个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河南省百强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根据专业实训和企业的需要,与职业院校共建互利双赢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适应工学结合要求、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资源共享的办学实体。

3.实施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优化配置,打破部门、行业界限,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状况,盘活资源,整合力量。2008年至2012年,制定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重点支持100所专业有特色、就业率高但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每个省辖市政府要重点支持若干所有发展潜力但办学条件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使其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仪器设备值等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探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途径

1.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办学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2.以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点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加强德育工作,加强突出职业教育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以校企合作为机制基础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

3.以两个“三段式”为主要实现方式,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半年的制度。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实行学分制、分阶段学习等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大力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和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年在当地学校学习、一年在城市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习”的培养模式。

4.以培养就业创业能力为目的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河南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打造河南品牌专业,培育特色学校。定期举办“河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鼓励各级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开展本地和校本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技能竞赛的梯度格局,提高职业院校师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5.以培育职教专家为抓手,加强师资队伍和职教科研能力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每年培训1万名教师,2008年至2012年将全省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轮训一遍。培养一批知名校长、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坚持专兼结合、按需设编的原则,探索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编制和管理办法。通过设立特岗,采取特聘、特邀等多种形式,积极吸引行业、企业学有所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在岗或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探索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新途径。通过培养、培训和引进等多种形式,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参照河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办法,评审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并使其享受相应待遇。逐步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促进事业发展的灵活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提高研究队伍素质和研究能力。

6.以就业准入制度为突破口,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工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优先录用已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招录未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沟通,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专业,学生技能鉴定可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不再重复考核。

(六)探索构建终身教育的新体系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促进各类职业院校主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通过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军转人员培训等,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探索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灵活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职前、职中、职后相沟通、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在遴选、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时,要把职业院校开展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的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南省省长和教育部部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河南省分管副省长和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厅,成员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试验区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把握试验方向,推进试验进程,评估试验效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加大经费投入

河南省2008年至2012年多渠道筹措100亿元,保障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和试验区工作任务的完成。其中,省级及以下各级财政将攻坚经费纳入预算,投入不低于30亿元,加大支持力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核定职业院校收费标准,依法督促学校举办者按标准落实。2008年至2012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职业院校收取的学费用于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30%。积极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

1.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职业教育五年攻坚计划的各项政策。对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征用的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与职业院校签订3年以上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参照河南省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办法,将老校区土地置换收益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容量。

2.教育部对河南职业教育发展给予更大支持。教育部鼓励试验区突破现行政策,在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体制机制、体系构建、经费筹措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破常规,先试先行;在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师培养培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及其他项目经费和政策上对试验区予以倾斜,为试验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河南省把教育部支持的上述项目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保障资金配套和项目建设质量。(四)加强试验研究成立试验区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对试验区工作进行咨询指导。举办河南省职业教育发展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论坛,组织职业教育研究工作者深入开展改革试验研究,将试验区建设研究课题列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重点课题和国家教育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为试验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总结试验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试验区的示范作用,为全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进展情况和重要作用,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庚茂(河南省省长)

周济(教育部部长)

副组长:徐济超(河南省副省长)

鲁昕(教育部副部长)

成员:介新(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笃运(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黄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陈锋(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徐孝民(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

刘桔(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

刘建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崔炳建(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厅,蒋笃运、黄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炳建、刘建同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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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豫政〔2009〕37号, 河南省, 教育部, 共建, 职业教育, 改革试验区,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