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规发〔2018〕12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规发〔2018〕12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创建了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年多来,各地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和兴农的创建宗旨,切实加强创建指导,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5号)要求,经绩效自评、申请认定、省级推荐、绩效评价和现场考察,决定将创建成效突出、符合认定条件的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等2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排头兵,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各产业园要以获得认定为新起点,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打造新农民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示范带动省、市、县梯次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产业园为主要抓手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格局。
各地要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生产+加工+科技+品牌”一体化发展,集中连片建设生产基地,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产业园集中集聚,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不断提升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水平,加快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链条相对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各产业园要加强中央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形成的结余,要按规定予以收回。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测评价,强化对各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工作,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产业园给予倾斜支持。
附件: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2018年12月29日
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
1.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2.河南省正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3.山东省金乡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黑龙江省五常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5.贵州省水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6.福建省安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7.湖北省潜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8.陕西省洛川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9.吉林省集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0.浙江省慈溪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1.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2.黑龙江省宁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3.江西省信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4.黑龙江省庆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5.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6.江苏省泗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7.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现代农业产业园
18.湖南省靖州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9.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20.山东省栖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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