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办函〔2015〕14号《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6-07 03:48:24

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统一部署,定于2015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部署,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加强统筹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贯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基础。要把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积极推动依法治安。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力度,明确监督工作职责,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监督执法,落实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加强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和企业的专项督查,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严厉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万里行活动,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等活动,对各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隐患进行暗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统一部署,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各类活动,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深入工地,加强调查研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建筑安全文化,促使广大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安全、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7月6日前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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