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15〕304号《商务部关于取消19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6-13 03:51:14

商务部关于取消19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5〕304号                    2015-6-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流通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和《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对未完成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家政服务术语与分类》等19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附件下载: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取消项目(第三批)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取消项目(第三批)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6月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5362.html

本文关键词: 商办流通函〔2015〕304号, 商务部, 取消, 国内贸易, 行业标准, 划项目, 第三批,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