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人〔2015〕3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人〔2015〕39号
各省(区、市)农科院,各有关农业高校,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部属各单位:
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是农业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具体举措。自2011年实施计划以来,首批评选产生了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并配套以科研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将评选产生第二批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资助培养。现就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一)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含)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条件限制。
(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农业科学与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五)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六)其带领的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取得较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优秀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填写《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附后,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在组织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人选申报条件和本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评选公示。农业部组织召开会议,评选产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三、推荐名额
(一)各省(区、市)农科院推荐不超过5名。
(二)农业部、教育部共建农业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5名,农业部与各省共建农业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其他有关农业高校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三)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每个“学科群”推荐不超过5名,如该“学科群”包含企业重点实验室,允许企业重点实验室直接推送1名。
(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推荐不超过2名。
(五)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50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15名,其它部属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
每位申报人员只能通过其中一条渠道进行申报,首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不再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书》的“申报意见表”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人员须经所在“学科群”综合性实验室主任签字并出具推荐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申报人员须经所在体系首席科学家签字并出具推荐函,并均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汇总后上报。
(三)《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7月25日前报送农业部。《申报书》须刻录光盘,随文件一同报送。申报材料不全和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有涉密请提前告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的主要职责、支持方式等内容,详见《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六)上述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 李厥桐
联系电话:010-59194484(兼传真)
电子邮箱:yzc@moahr.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806室
邮政编码:100125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处 崔江浩
联系电话:010-59192633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龚一飞
联系电话:010- 59191651
附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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