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23:47: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9〕4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批复呼和浩特新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内发改铁航字〔2017〕1073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内蒙古地区民航运输增长需求,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和加快培育区域航空枢纽,完善该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

二、本期工程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航站楼主楼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2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2万吨的目标设计,航站楼指廊、货运、航食等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2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万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机场工程:新建2条间距2000米的平行跑道及滑行道系统,南跑道飞行区等级指标4F,长3800米、宽60米;北跑道飞行区等级指标4E,长3400米、宽45米,两条跑道主降方向均设置Ⅱ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26万平方米的航站楼、125个机位的站坪、5万平方米的交通换乘中心、9.5万平方米的停车楼以及机务维修、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供热、供冷等设施。

(二)空管工程:建设1座塔台和7879平方米的空管保障用房,将白塔机场航管楼改造成中低空管制中心,改造面积5564平方米,配套建设管制、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设施设备。

(三)供油工程:建设1座机场油库、1座航空加油站和2座汽油加油站以及场外输油管线、机坪加油管线等。

三、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航华北空管局、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分别作为机场工程、空管工程、供油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各自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项目总投资223.7亿元。其中:

(一)机场工程投资210.5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6亿元、民航发展基金22.3亿元;其余资金由你区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按照1:1的比例安排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投资,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0亿元),用于飞行区道面混凝土材料、助航灯光设备购置、航站楼工程材料与设备、供电工程设备以及部分服务咨询费用;其余投资由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二)空管工程投资6.8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

(三)供油工程投资6.4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安排自有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投资由该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机场总平面规划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切实做好占补平衡。

(二)完善机场集疏运系统规划,做好机场与轨道交通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尽量同步建设,难以同步实施的应做好设施预留;优化运营组织,便捷换乘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安全保障要求。

(三)进一步落实宝贝河改道、高压线迁改及噪声影响拆迁的投资主体和建设方案,抓紧开展航空公司基地及场外供电、供水、进场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与机场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四)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切实做好土地占补平衡,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加强呼和浩特新机场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公用配套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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