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6号

浏览量:          时间:2015-07-03 01:03: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6号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12月8日第7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6月26日



附件: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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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境外交易者, 境外经纪机构, 境内特定品种, 期货交易, 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