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4号
浏览量: 时间:2015-07-03 01:57:5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4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为规范行政和解试点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1日第6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2月17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5543.html
本文关键词: 行政和解, 试点, 实施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