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5〕4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09-23 21:54: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会协〔2015〕42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9月22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作出修订。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办法》
2.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办法》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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