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2012〕50号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8-06 03:52:21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落实,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我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附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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