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2019〕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建科〔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文物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物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物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新广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规函〔2016〕177号)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等规定,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决定公布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等60个镇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见附件1)、河北省井陉县南障城镇吕家村等211个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见附件2)。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下简称名镇名村)保护与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要理顺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机制,完善保护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严禁将历史文化资源整体出让给企业用于经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对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开展评估检查,对保护不力致使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历史遗存遭到破坏的,将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
1.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2.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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