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9〕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部署,经研究,拟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面向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现就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才兼备,在全国或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2.有面向广大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的丰富经验和热情,热心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3.具备医学(眼科)专业背景或长期从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和完成相关宣讲任务。
二、遴选程序
1.省级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标准推荐2—3名,可涵盖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专家。
2.审核认定。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结果,我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认定和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填写《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3月11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1份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芳丽、樊泽民,联系电话:010-66096150、66096849,电子邮箱:fanzem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与卫生教育处,邮编:100816。
附件:
1.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2.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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