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函〔2019〕185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文物展览策划与实施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3-13 01:43:46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文物展览策划与实施培训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9〕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展览策划人才培养,促进文物展览对外交流合作,由我局主办、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与河北省文物局共同承办的“2019年全国文物展览策划与实施培训班”拟于今年4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7日(22日报到、27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6号神州七星酒店(前台电话:0311-67797777)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及相关国有博物馆、文博单位,可向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博物馆倾斜。

(二)以上文博单位主管展览策划、陈列等业务工作的负责人、策展人。

(三)每省限报3人,择优录取。

四、培训费用

学员培训、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人员须于4月2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

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严格把关,于4月10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刘鹏。

(二)录取:4月15日前,由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录取学员报到时,携带两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六、有关事项

(一)培训班不安排接送机(站),学员需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报到。

(二)培训期间,组织安排策展交流,可阐述本人近年来的一个成功策展案例与思路,专家将进行现场点评。若作发言,请准备5-8分钟PPT简介,于4月18日前发至培训工作组。培训现场设有文件资料交流区,也可携带本单位简介、展览项目推介纸质文件在此进行展示交流。

(三)为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特创建“2019年展览策划与实施培训班”QQ群,群号为“735922098”,入群请注明工作单位及姓名。培训通知的有关电子版文件也可进入QQ群文件或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 下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高李洋

电话:010-64018489(兼传真)  13426063363

电子邮箱:aecpeixun@163.com 

河北省文物局  魏筠涛

电话:0311-85377024(兼传真)  18931890311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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