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科技函〔2019〕33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查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3-16 01:25:5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查的函》
交办科技函〔2019〕337号
全国港口、道路运输标委会,交通运输航海安全、航测标委会:
为落实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的要求,我部组织了一批交通运输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现委托你标委会按专业归口承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清单附后)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请你标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尽快组织标准起草,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限提交符合要求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部,并按要求后续做好标准技术审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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