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规字〔2017〕6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初步筛选、专家初评、现场答辩、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北京大学等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业务工作开展、信息资源建设、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产业等方面加强指导与支持。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要发挥高校的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提供全流程服务,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丰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内容,促进高校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7日
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
(按照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宁波大学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湘潭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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