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20号《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3-28 23:06:09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森防办发明电〔201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清明节将至,全国已陆续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关键期。这一时间段,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据统计,近5年来35%的森林草原火灾集中在4月份,90%以上系人为原因引发。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违规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给火灾防控带来严峻挑战。为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扶贫攻坚等方面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近期,李克强总理又多次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森林草原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广大山区牧区作为扶贫攻坚重要战场,做好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于保护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民俗用火高峰期,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决心、动硬措施、用真功夫,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全力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攻坚战。

二、加强防控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市县两级机构改革的关键阶段。各地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防控体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避免出现责任悬空、工作弱化等现象。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防控责任分解到公墓、坟场、山头、地块。各级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应急、林草、公安、民政等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宁可抓重、绝不抓漏,共同应对好清明节期间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

三、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

各地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林区牧区公墓、坟场、油气管线、输配电等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加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牧场等关键区域排查整治力度,梳理主体责任、火源管控、应急准备等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可燃物清理,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要健全工作台账,严格整改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患必除。对于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彻底的有关人员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

各地要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组织实施绿色祭扫、低碳祭扫,继续推进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方法,改变不良用火的传统习俗。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防灭火宣传,融合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体,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公益宣传和新闻报道,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深入社区、乡村、学校,走近市民、林农、学生,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环境,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


各地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用火特点,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牧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各类瞭望、巡护人员要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牧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严肃追究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公职人员责任。

六、加强预警监测,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健全联动机制,完善指挥体系,及时修订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专项预案。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要加强战备值班,强化练兵备战,高火险时段要前置力量、靠前驻防。要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做到火险早发布。要加强卫星监测、雷电监测、高空瞭望、飞机巡护、地面巡查的立体监控,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和2小时反馈制度,切实做好火灾监测和境外火堵截,确保火情早发现。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信息,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做到火情早报告。一旦发生火灾,要重兵投入、快速扑救,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清明节期间(4月1日-10日),各地要于每日17时前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上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值班电话:010-83933301,83933302;传真:010-83933303。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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