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市场发〔2019〕34号《文化和旅游部等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4-02 01:12:00

文化和旅游部等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




文旅市场发〔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导游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提升,展示导游队伍职业风采,传播行业正能量,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共同举办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工作。举办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是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导游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省内选拔工作。同时要广泛动员旅行社、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大师工作室等推荐导游参与大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5月27日前分别选拔报送2名参赛导游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切实赛出专业水平。各地要围绕大赛主题,从导游工作实际需求出发,精心设计比赛环节,在比赛内容中突出对导游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职业形象的展示,让优秀导游脱颖而出。各地在组织导游积极备赛的同时,要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特色,创作一批高质量导游辞,传承优秀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真正发挥大赛以赛促培、以赛代训、交流互鉴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持续扩大大赛影响。各地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大赛始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大赛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大赛主题和亮点、展示导游队伍专业素养和职业风采,不断拓展大赛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促进导游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积极鼓励,激发导游参赛热情。各地要主动作为,为参赛选手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保障,鼓励更多的导游参与大赛。对大赛中涌现的优秀导游及获奖人员,各地在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的同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人才培养、创业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

本届大赛省内选拔赛阶段为2019年3月-5月,全国总决赛定于2019年9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举办。全国总决赛其他相关事宜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工作方案



 

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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