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4-04 03:46:1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3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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