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4-08 21:36:39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血地处、血防办、地病办、重传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4月26日是第12个“全国疟疾日”。为落实奋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总体要求,实现2020年消除疟疾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再传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落实措施。
消除疟疾工作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利用“全国疟疾日”契机,主动向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消除疟疾进展,防止输入性疟疾再传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夯实责任,全面落实疟疾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联防联控,发挥各部门作用。当前,我国消除疟疾工作重点是防控境外疟疾输入再传播。宣传活动的目的是广泛宣传疟疾预防和救治知识,提高赴境外务工、经商、旅游等出入境人员主动预防疟疾和感染后的就诊意识,同时增强医疗机构早期发现、诊断和及时有效治疗输入性疟疾病例的能力,多措并举、减少和降低疟疾输入后再传播的风险。卫生健康、海关、公安、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发挥好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输入性疟疾防控特点,做好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重流行区务工、经商和旅游人员的宣传,尤其抓好节假日和农忙时段特别是春节回国返乡人员的宣传和防控工作。

三、创新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核心信息(见附件),制订详细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关于疟疾预防的专业共识》(国卫办疾控发〔2018〕7号)(可从www.nhc.gov.cn下载)规范要求,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用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形式和语言,如网络知识竞答、制作小游戏和小视频、科普作品展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通过扩大宣传和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纠正一些错误的疟疾预防观念和做法,促进患者及时就医和规范治疗。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2019年4月3日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1.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发病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2.疟疾可通过蚊子叮咬或者输血传播,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禁止疟疾患者献血。

3.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4.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的疟疾流行状况。

5.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去疟疾流行区旅行后出现发冷、发热、出汗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入境和就医时应主动告知旅行史。

6.疟疾确诊后,应按照医嘱全程、足量服药,避免出现复发和耐药。

7.医务人员对确诊的疟疾病例应按照《抗疟药使用规范》(WS/T-485-2016)给予足量规范的抗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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