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厅函〔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教育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
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中国教育报
协办单位: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推选时间
2019年4月
三、推荐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四、荣誉授予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授予“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荣誉称号。
五、推选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 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六、推选程序
1. 推荐报名。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推荐,每校推荐1名辅导员。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地方高校推荐,本地区地方高校30所(含30所)以下的限推荐2名辅导员,31—70所(含70所)的限推荐4名辅导员,70所以上的限推荐6名辅导员,每校限推荐1名。
2. 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3. 结果公示。2019年4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 宣传发布。2019年5月,优秀辅导员事迹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展示。
七、工作要求
1. 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采用邮寄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电子材料发送至fdyndr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校辅导员”或“XX省(区、市)辅导员”。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3.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
4. 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联系人:华向理 张玲 王海宁
电话:0531-88362836 0531-88366605 0531-88361028
传真:0531-88366605
电子邮箱:fdyndrw@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7室(邮编:250100)
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
联系人:李魏 王磊
电话:010-66097155 010-66096328
附件:
1.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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