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流通司函〔2019〕46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开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4-16 22:28:26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开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商流通司函〔201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是商务部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健全城市生活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消费、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准确掌握各地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措施,现对相关便利店发展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一)调查对象。便利店指一般经营面积在200平米以下,以经营鲜食商品和日用品为主的小型综合零售业态,不包括水果店、生鲜店、烘焙店、药店等经营专门商品的小型零售店。(本次调查不包括加油站型便利店)。品牌连锁便利店是指实行统一进货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设施配置、统一门店管控、统一价格管理的便利店企业。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摸底主要针对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情况。

二、调查内容

(一)城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基本情况。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市门店数量超过20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注意不要有遗漏。(参见附件1)

(二)重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发展情况。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调查摸底基础上,选择5-8家经营情况良好、品牌知名度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其在本省范围内的发展情况。(参见附件2,直辖市只需填报附件2)

(三)在调查表基础上,简要介绍近年来推动便利店发展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已出台政策的请附上文件原文复印件。

三、调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摸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地便利店的发展情况。

(二)多方协同,确保实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发挥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使摸底调查准确有效,确保数据质量。

请于2019年4月底前将调查表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传  真:010-85093762

邮  箱:wangqiaolu@mofcom.gov.cn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和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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