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综科外〔2019〕32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药监综科外〔201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中国药学会: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80号)精神,展示药监系统科技创新成果,彰显药品监管系统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科技传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于2019年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药品监管科技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药品安全 科普惠民
二、活动组织
本次科技活动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药学会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药学会协办。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19年5月21日-5月26日。
四、活动内容
(一)2019年“药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公众开放日活动。2019年“药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邀请药品监管、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科普志愿者等各界代表参加。邀请有关院士及专家,围绕药品安全和科技强国等主题开展演讲交流,充分运用可视化等技术手段,持续深入扩大宣传效果,打造“科技活动周”的新品牌。
(二)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各省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走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活动主办单位统一设计活动海报等宣传资料,供各省级局在科技活动周期间统一形象,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电子版请于2019年4月30日以后在活动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cmei.org.cn/)下载。
(三)开展“科学用药 科普扶贫”活动。动员各省有关单位结合定点扶贫工作,深入基层农村开展“科学用药 科普扶贫”活动,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对口支援物资、科技扶贫骨干培训、会诊义诊咨询、现场调研等形式,“送医、送药、送知识”,提升农民药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助力科技扶贫攻坚。
(四)开展药品科技科普宣传。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和中国医药经济报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系列药品科技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科学认识水平。
五、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4-5月)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活动协调会,明确活动内容及分工。
2.各省级局指定专人办理2019年科技活动周事宜,4月20日前发送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至活动管理办公室(邮箱:drughuloo@126.com)。
3.活动管理办公室设计海报、展板等宣传资料,电子版可在活动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供各省级局使用。
4.活动宣传:5月上旬,相关资料开始在微信、微博等媒体上宣传,为活动预热。
5.开始活动及宣传(5月21日-26日)。
(二)活动开展(科技周期间)
开展药品科技周启动仪式暨开放日活动、科学用药科普扶贫、药品安全进校园、组织各省级局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等活动。
(三)活动总结(5月下旬-6月上旬)
各省级局于6月1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统计数据、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至活动管理办公室邮箱:drughuloo@126.com。活动管理办公室汇总各方情况,于6月5日前完成科技活动周总结并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于6月10日前提交总结至科技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省级局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做好安全防护,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增强活动影响。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科技周活动。各地应加强与当地科委科协、相关学会、科研院校、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合力,增强活动影响和效果。
3.加强宣传效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适宜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按时提交活动统计表和总结报告。活动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地情况,将根据各地提交的材料进行总结。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活动管理办公室: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联系人:彭亚楠、张蕾
电话:010-65660788转182或178,13911206742
传真:010-65661656
邮箱:drughuloo@126.com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欧阳呓林
电话:010-88331105 88330502
附件:【官网下载】
1.2019年科技活动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2.2019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统计表
3.2019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总结报告(样式)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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