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大气函〔2019〕44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2018-2019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2018-2019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环办大气函〔2019〕445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人民政府,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人民政府,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要求,根据国控站2018年10-12月标况监测数据和2019年1-3月实况监测数据,我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同时,根据河北、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对定州、辛集、济源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攻坚方案》要求,“2+26”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2018年10月-2019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为624天,同比增加36.8%。
2018年10月-2019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5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天津、济宁、长治和廊坊,分别为52μg/m3、66μg/m3、67μg/m3、67μg/m3和67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石家庄,分别为108μg/m3、100μg/m3和100μg/m3。重污染天数最少的3个城市依次是济宁、北京和长治,分别为6天、9天、9天;天数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安阳、石家庄和濮阳,分别为41天、38天和36天。
“2+26”城市中邯郸、沧州、济宁和北京等4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PM2.5浓度改善目标。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邯郸、沧州和济宁降幅最大,同比分别下降5.9%、3.9%和2.9%;长治和唐山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20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濮阳、开封和廊坊,同比分别上升20.5%、18.1%和15.5%。济宁、衡水、北京和沧州等4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减少目标,同比分别减少6天、2天、2天和1天;24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濮阳、聊城和郑州,同比分别增加18天、14天和12天。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7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注:定州、辛集、济源市数据由河北、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未参与区域综合评价和排名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人民政府,安徽省合肥、马鞍山、芜湖、黄山、池州、六安、宣城、安庆、铜陵、淮南、滁州、阜阳、亳州、淮北、蚌埠、宿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要求,根据国控站2018年10-12月标况监测数据和2019年1-3月实况监测数据,我部对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攻坚方案》要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2018年10月-2019年3月,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下降8.3%;重污染天数为155天,同比减少46.2%,均超额完成改善目标。
2018年10月-2019年3月,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舟山、温州和黄山,分别为25μg/m3、30μg/m3和30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是阜阳、淮北和徐州,分别为82μg/m3、81μg/m3和81μg/m3。衢州等13个城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重污染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是淮北、亳州和徐州,分别为19天、19天和15天。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1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PM2.5浓度改善目标。3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衢州、金华和温州,同比分别下降24.5%、23.4%和23.1%;苏州、扬州、滁州和淮北等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南通、六安、连云港、阜阳和盐城等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南通、六安和连云港,同比分别上升18.2%、10.3%和5.5%。除亳州等5个城市外,36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28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芜湖、宿迁和宿州,同比分别减少13天、11天和9天;衢州等9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持平;六安、连云港、淮北和铜陵等4个城市重污染天数不降反增,同比分别增加2天、2天、2天和1天。
附件:《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7日
《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山西、河南、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要求,根据国控站2018年10-12月标况监测数据和2019年1-3月实况监测数据,我部对汾渭平原11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同时,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数据,对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攻坚方案》要求,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2018年10月-2019年3月,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为250天,同比增加42.9%。
2018年10月-2019年3月,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吕梁、铜川和晋中,分别为58μg/m3、67μg/m3和69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咸阳、临汾和洛阳,分别为103μg/m3、92μg/m3和88μg/m3。重污染天数最少的3个城市依次是吕梁、铜川和晋中,分别为2天、7天和8天;天数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咸阳、洛阳和临汾,分别为45天、35天和32天。
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吕梁、西安和运城等3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PM2.5浓度改善目标。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吕梁、西安和运城,同比分别下降14.7%、7.5%和5.6%;铜川和临汾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洛阳、三门峡、晋中和宝鸡等4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同比分别上升17.3%、8.1%、4.5%和2.7%。11个城市均未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其中增幅最大的4个城市为洛阳、咸阳、渭南和西安(并列第三),同比分别增加18天、16天、8天、8天。
附件:《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7日
《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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