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19〕11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做好第32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等近期控烟重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5-17 03:26:49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关于做好第32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等近期控烟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规划函〔201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爱卫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019年5月31日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和肺部健康”。为加强烟草危害和控烟政策宣传,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控烟目标的实现,请各地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扎实做好2019年控烟重点工作,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工作


各地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无烟日主题宣传倡导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家庭”、“送烟就是送危害”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巡展、巡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以公益广告和海报等多种宣传材料为载体,广泛宣传烟草危害,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全媒体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控烟舆论氛围。同时,要根据控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世界心脏日、世界慢阻肺日、国际肺癌日等,持续做好全年控烟宣传工作。

二、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和控烟立法执法工作

各地要全面落实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动无烟政府机关创建。持续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在无烟环境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暗访,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结果。积极开展各类行业无烟场所创建活动,通过“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各地无烟立法,在已有相关控烟立法的地区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

三、大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

各地要积极推广医疗机构戒烟服务,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规范戒烟门诊,带头开展控烟健康科普,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率。持续推广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和4008085531、4008885531专业戒烟热线。

四、按时高质量完成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着力提高监测队伍的数据分析和使用能力,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推进2019年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将为本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可通过“健康中国”官方APP、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官网(www.notc.org.cn)、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官网“资源下载中心”(www.nihe.org.cn)等下载相关宣传材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联系人:黄亚阳、任恒钦

联系电话:010-68792336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熙子、肖琳

联系电话:010-631801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张莹、靳雪征

联系电话:010-64266604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爱卫办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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