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5-29 01:45:2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各共建高校,有关社会团体:

2019年6月8日是第十一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二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为提升全民海洋意识,策划组织好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惜海洋资源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8日前后,主场活动时间为6月6日上午。

三、活动安排

(一)制播海洋公益宣传片

部办公厅将联合有关公益组织制播一部海洋公益宣传片,重点围绕红树林、珊瑚礁、海龟、海鸥等各类海洋生物,突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请各单位积极转发。

(二)海洋日主场活动

2019年海洋日主场活动设在海南省三亚市。主场活动内容包括:公布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获胜名单和“年度海洋人物”推选结果,海洋人物代表发出倡议书,主题展览展示,万人净滩活动等。

(三)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

2019年6月5日上午,在三亚进行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角逐“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个奖项将于次日主场活动上颁发。

(四)系列活动

1.各地区在海洋日前后,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共青团组织、大中小学校、志愿者组织等有关单位和团体,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类宣传活动。

2.部属单位在海洋日前后,联合本地区其他涉海企事业单位,开展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要积极发挥海区内的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和支持各有关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海洋日活动。

3.各共建高校及有关社会团体在海洋日前后,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海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摄影展、海洋画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新时代公众宣传教育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切实在上层次、提水平、扩影响上做文章,不断提升海洋日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文旅、广电、网信、文物等部门以及共青团、文联、作协、科协、记协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企业的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效益。

(三)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四)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用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增进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海洋工作的了解,培育海洋意识。

(五)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整理宣传活动的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并搜集各地主要媒体对活动的报道,于6月30日前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邮箱:28211511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薄 非 010-66558042

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史哲宇 010-63881650(传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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